没有公报
时刻:2010-1-28 [ 大 中 小 ] 浏览次数: 3772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一、按时上下班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。
二、上班时不做与干活儿无关的事,维持良好的精神状态。
三、有事要向领导请假,在个人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,要以集体利益为重。
四、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,按规定扣发当天工资,旷工三天之上者扣发双倍工资或除名辞退。
五、请长假须提早一周告知领导。